德國長照保險的背景結構趨勢及必要改革
---文摘至Prof. Dr. Gerhard Naegele作者在台北發表的文章
導因:
1980Y,歐洲各國開始研討長照政策,1.國家出面組織和確保對嚴重需要照顧者的社會保障.
2.獨立財源
3.已完成長期照顧保險法,為德國社會保險第五支.
現況需照顧需求者:
預估人數:1950-2060Y,八十歲,以上佔總人口比例:13%,2040Y達460萬
實際人數:2017Y,340萬-八十歲.老人失智者但不一定有長照需求人數.2019Y,170-190萬
依照社會法典第十一篇所定義照顧需求者估:2017Y男性1,267,378. 女性2,146,460,約為人口比例4.1%
長照保險的討論:1.人口成長的照顧需求和新保障
2.誰來負擔這個費用
3.是個別風險還是整個社會的請求呢
4.以商業或公營模式進行
5.公營方式是以給付法或傳統俾斯麥模式的社會保險方式
6.獨立保障或健保內保障
7.充分保險或局部保障
8.現金或實物給付
9.居家或是機構式照顧哪個好呢?
長照結構和特質:1:獨立的社會保險
2:照顧和疾病分屬不同制度
3:這是國家,市場,和社會建構的實物組織
4.長照保險人和服務提供者訂定的給付和服務契約
5.費用有純照顧費用,旅館費用-個人獨特給付,投資費用,含個人自費費用.
6.長照服務輸送責任,無地方政府參與.
7.透過健保醫事單位評估
8.部分提供給付
9.採日常事務相關的長照保險概念
10.對失智者照顧
11.居家照顧以家人鄰居或志工照顧優先
12.現金給付優先
13.五個照顧需求等級
14.沒有規律連續性升高的給付價格
15.已婚而無子女的繳交較高保費
長照保險改革重點:1.對失智者的照顧
2.長照中心提供近地性諮詢
3.五種照顧程度及評估程序
4.照顧現金,實物給付,輔具,房屋改建,日照,夜照, 短期照顧的擴大,含對失智
者的提供.
5.費率提高
6.長照文件簡化
7.強化與地方層級的照顧
機構式照顧與實物給付
1:保險人和機構簽訂品質及服務的契約
2.價格經協商而確定
3.北萊茵-威斯特法蘭邦,全身洗澡要23.08歐元2019Y
4.住機構平均費用每月3250歐元-2018Y,照顧費用60%,住宿40%
五種新的照顧程度 1.在家裡的移動和上下樓梯
2.認知和溝通能力,如時間觀和方向感
3.行為與心理狀態,如晚上睡不著,自我傷害,自動攻擊性.
4.自我照顧:身體照顧及營養攝取
5.生病或接受治療所需獨立應對和承擔能力-藥物傷口處理及治療
6.日常生活活動和社會聯絡-一天活動的進行.
德國長照保險食物 1.居家照顧大多是太太和女兒照顧,男性在提升中,很少鄰居朋友和志工等非
家人照顧.
2.居家照顧增加-數位化
3.來自波蘭和東歐外籍看護增加
4.照顧人力吃緊,太少專業照顧人力
5.強化地方政府在長照的共同參與責任
6.長照工作條件的改善-人道化與報酬